天律62十矯權章
2008/02/03 21:10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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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天無極自然天帝
第十矯權章 傾人取位。
太上曰:「名位利祿,默有主宰以握其權,豈容矯妄以遂其奸,而肆其拳?傾人者,自覆。矯妄者,欺天。欺天者,終逆。其為無權,而為其不然。不然之然,臨赫惟天,法網四張,其何逃焉?」
孔子曰:「位也者,承天爵,榮其身家者也。傾也者,使人覆敗也。傾之而取,利己損人,孰有甚於此哉?故有奸詭,以為人可傾,而位可取也,位可取,而身可長享也,謬之甚矣!是故肆讒譖以栘其寵者,心陰之罪也。誣其行以奪其權者,心罔之罪也。賄其賂以奪其勢者,心佞之罪也。陰其謀以陷其身者,心險之罪也。矯其命以屈其命者,心妄之罪也。若此者,欺天也。以為可傾,而天其實主之。以為可取,而天實有鑒之。奪其祿,奪其位,禍其不可說矣!」
玉尊曰:「取其位而自榮,妄心也。位不易取,而必思,所以傾也。心既欺,則其行必詐,行詐則事詭,詭其自幸也,天豈容爾奸乎?有報焉、以自傾之。」
福應極真天慮文次嵩天帝
矯詔屈害,傾人取位之罪。削其壽祿,生遭刑辟,貶斥流竄等禍,死入九大地獄,全治其罪。轉世七世娼,十世牛,再轉水族。
獻讒誣害,傾人取位之罪。削其壽祿,生遭禍敗流貶,死入鑊湯獄,復入碎心拔舌諸獄。轉世報對,再轉喑啞癃殘。
賄賂買奸,傾人取位之罪,削其壽祿,以事破身家抄沒報,死入風雷獄,再入屠割獄。轉世報對,仍令愚癡跛殘。
買盜串害,傾人取位之罪。生遭刑戮,事破伏誅,死入屠割獄,再入火車獄。轉世報對,仍令六根不全,流落無依。
偽狀賄質,傾人取位之罪。削其壽祿,事發伏罪,仍以誣人之罪報之,死入屠割獄,再入溟冷大地獄。轉世報對,仍令疲痾、結跌、下賤、困阨。
偽誣通敵,傾人取位之罪。削其壽祿,以事破、抄沒、刑斃、伏誅報,死入鑊湯獄,再入普掠獄。轉世報對,仍令愚賤喑啞。
尋隙砌罪,傾人取位之罪,削其壽祿,事敗刑誅,死入溟冷獄,再入普掠獄,鋸解等刑。轉世報對,仍令零丁、落魄、孤窮、餓殍。
播謗誣名,傾人取位之罪。削其壽祿,生遭傾覆禍敗身亡,死人鑊湯獄。轉世報對,仍令疲拳喑啞聾瞎。
自罪反誣,傾人取位之罪,削其壽祿,生遭傾覆、事敗身亡,死入銅柱獄,再入銅刨、諸小獄。轉世聾瞎、跛殘,仍令報對清白。
以上諸條,擬其大者以治之。其諸微者,或一事削貴籍一等,減壽半紀。致命者,稚壽一紀,令其索冤。再重者、情關慘毒,一命奪二紀。計其所傾者忠孝善良,一命奪其壽,立彰報對,有降三級或罷職。或即以流竄、死亡報,以稱稱其罪之輕重而施。
默有權衡主自天,任君詭譎命終捐;
迴思名位成春夢,果報臨頭更慘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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