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順治壬辰年(1652),江寧的衙役劉某,到江北拘捕人犯,押回後關入獄中,需要十多兩銀子才可以贖出。囚犯說:“我有一個女兒,請你通知我家裡把她 賣掉來贖我。”劉某答應了,過江與囚犯的妻子商議,把他家女兒賣了二十兩銀子,都交給了劉某,但劉某竟然全部侵吞,據為己有。囚犯知道後,因悲傷過度而死 去。過了十多天,劉某病倒了,自己說:“那位囚犯在東岳大帝那裡告我,我的舌頭快要被鐵鉤鉤掉了。”不一會兒,他的舌頭伸出幾寸長,七竅流血而死。
[按]在衙門當差,正是修善積德的好機會。但像劉某這樣的人,卻要墮入畜生、餓鬼、地獄三惡道中去了。
勸將士
茫茫宇宙之中,一切人民都是由天地所生養的蒼生,都是為君王所護育的赤子。不幸遭遇兵荒馬亂的年代,夫妻分散,母子別離。此時能夠有條活路,不至於立即死 在亂軍之中,全靠軍中將帥的保護。一旦遇上紀律松弛的軍隊,搶劫錢財,姦淫妻女,殘殺性命,則無異於雪上加霜,火中澆油。我現在為千百年以後無路可逃的人 們,拜求千百年以後的將士:請你們不要屠城,不要搶劫鄉村,不要焚燒民房,不要掠奪婦女。見別人的父母逃竄躲避,要當成自己的父母彷徨無奈一樣。見別人的 妻女流離失所,要當成自己的妻女難分難捨一樣。古人說:“財富權勢絕非一家所專有。”當手中握有兵權卻不能行善積德,就如進入寶山又空手而歸。身為將士 者,縱然不為這些天地生養的蒼生考慮,不為這些君王護育的赤子考慮,難道不為自己的子孫後代考慮嗎?願君早自覺悟,自然福報無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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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曹將軍(《宋史》)
宋朝大將軍曹彬,為人慈和謙讓,從來不妄殺無辜。攻克遂州時,將領們都要屠城,曹彬不允許。他下令把軍中虜掠的婦女都集中在一間房子,並派兵守衛。戰事平 息後,一一尋訪她們的家人送還。失去親人的,就備好彩禮把她們嫁出。攻打金陵時,曹彬在戰前與眾將領焚香立誓,攻下城池後決不亂殺一人。後來他的兒子曹 瑋、曹琮、曹璨,都當了將軍。小兒子曹■還被追封為王,其女兒就是光獻太后。後世子孫榮盛無比。
當時還有一個將軍叫曹翰,攻打江州時,由於久攻不下,非常憤恨,下令屠城,放縱士兵姦淫擄掠。他死後不到三十年,家道衰敗,子孫中有在海邊當乞丐的。
[按]作為領兵的將領,能夠自己持身不染,固然很好。如果還能嚴禁軍兵擄掠,豈不是更加可貴?曹彬下令保護的婦女,都是其他將領劫掠來的,決非曹彬自己所搶,又自己送還、自己嫁出。曹公可以說是千秋萬代仁將的榜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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