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願所有善緣迴向:願以此功德,莊嚴佛淨土,上報四重恩,下濟三塗苦,若有見聞者,悉發菩提心,盡此一報身,同生極樂國。

2012年4月23日 星期一

天律第七十二章-詭罪章

天律72二十詭罪章

東極七氣陽明天陽明神禹上帝
第廿詭罪章 自罪引他。
太上曰:「一言之差,引以自愧。一行之乖,恐以自累。矧伊其罪,弗思自傀,當吾罪之來,自愧之弗暇,何暇他之累?夫自作自受,自孽自罹,知者猶不能,弗敢自昧。自罪引他,罪中之罪。罪中之罪,罪符覆墜。」
孔子曰:「自罪也者,言乎其自作也。積過成惡,積惡成罪也。引之為言,欲以己罪而脫之他也。夫自罪弗自愧,自愧猶弗及也,而引諸其他,自罪其能免乎?自弗能免,而圖引乎人,是罪中罪也。是故妄扳墊罪,求引株連者,罪之絞也。詭計誘套,妄求脫罪者,罪之險也。甘誘計陷,希冀累人者,罪之毒也。罪作於自,弗知侮而猶奸宄以引他者,其無赦。」
玉尊曰:「自作之罪,無論當誅弗當誅,皆有應得以懲之,而弗思悛悔,以引人墊之,是罪之險惡,孰有甚於此哉?當誅者固誅,不誅者、亦將無赦。」
事敗巧飾,推人脫己之罪,削盡壽祿,註凶殺籍,仍即以所罪報,死入銅柱獄,再入火翳獄。轉世豺狼虎豹。
罪已無生,巧誘同陷之罪。仍即加罪三等,以殺戮報,死入屠割獄,再入金剛獄。轉世豺獺。
身已坐罪,徒扳分罪之罪。即以刑戮報,死入金剛獄,再入火車獄。轉世山甲狐兔野鼠。
身已罹法,妄口亂扳之罪。以殺戮報。後死入金剛、火車諸獄。轉世山羊猿猴。
見事將破,誘人替代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凶折籍,以凶折挫辱,困阨凶死報,死入鑊湯獄。轉世貓犬。
謀奸事破,買引代罪之罪。削盡壽祿,不應速死者,以禍發家亡身殺報。其在速死者,即以刑拷加辱報,死入金剛獄,再入溟冷獄。轉世水蛇、鰱魚、烏魚。
坐罪無奈,引坐墊財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刑死籍。在應死者,以刑拷掠辱報,尚不在應死例者,削其壽祿,以傾家身亡報,死入鑊湯獄。轉世鰍鱔、龜鱉。
以上諸條,在應死例者,以速死報。壽祿未盡,尚有可待者,仍註刑戮籍,以終罹刑決,終死橫厄報。引他人代罪,未致死,以刑挫報,仍減壽一紀。至死者報對填還。審決不明,因而誤坐者同罪。審決受賄,遂其所引而罪他人者,未致死,一次、降一級,奪壽一紀,以貶竄困窮報。致死者,一命奪二紀,降貴祿三級,仍令索冤報對。
自罪難逃妄引他,刑書豈任爾移挪;
天宮巧使循環報,枉用心機罹法羅。
天律聖典
來源:http://blog.udn.com/mobile/Venuslove/15933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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