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容人之過」
〔發明〕孔子曰:「攻其惡,無攻人之惡」。又曰:「躬自厚而薄責於人」。聖賢千言萬語,無非欲人自求其過耳。自求其過,則時時反己,無暇責人矣。
人有有心之過,有無心之過。無心之過易恕,有心之過難容。然學者有志容人,偏要從彼有心處容起。有心者尚容,況無心乎?事到必無可容處,而強欲容之,誠難事也,然而不可不強也。強之法奈何?一曰諒彼無知。天下大抵庸人多耳,奈何欲以聖賢責之?是不智原在吾也。二曰憐彼壽短。人在世間,無異白駒馳隙,過一日則少一日。如囚趨市,步步近死,奈何於此種人而不生憐憫?三曰是吾藥石。過之所在,自己不知,今見不賢,方能內省,是吾師矣,敢與較量?常作是想,則能容矣。
是故未容之先,心常躁;既容之後,氣自平。心躁則荊棘滿前,即蟲蟻亦足礙路。氣平則城府不設,雖吳越皆可同舟。又不能容人,則必與之相角,求其無過而彼過愈多;苟能容人,則將使之自慚,不求無過而彼過自少。故曰:見人不是,諸惡之門;見己不是,諸善之門。 下附徵事(一則)
轉載自:http://book.bfnn.org/books2/1282.htm#a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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