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律卷一跋
玉光天梵淨妙空天帝
天地分形,靈蠢判矣!習尚相移,知能易矣!善惡動念,禍福生矣!是故染之於情欲,拂之以變態,摩之以勢利,動之以奸貪,性昏而欲熾,理淪而德亡矣!
故立之以憲法,以治國家,垂之教法,以正人心。憲法之不可恃也,教法以化之,教法之不可及也,神道以警之。是故重之以常刑,使民知所畏也。
道之以德,齊之以禮,使民知所由也。律之以天條,明之以報施,使民知所省也,而天律行焉。
律者、法也。法者、侀也。侀者、成也。心不畏焉,而律以累之。行弗畏焉,而侀以成之。所以累其心而成其德也。德也者、得也。猶之行道而有得於心也,得之於心而惡化,惡化而善生,善生而禍亂不作。
天律也者,其治亂之本與!而弗化者頑也,冥心而作惡,縱惡而作亂,故受之以國律,以懲其惡。然必事實露焉,罪戾成焉,而後得而懲之,否則有所不行矣!故受之以天律,弗待露而先以誅其心,弗待發而天已罰其身,故世之不可齊者,以國律齊之。國律之不可及者,以天律誅之。國律之施於身也,行之於人也,不能施之於心之微也,故不能不有所弗遺也。
天律施之於天,宰之於神明,察之於心之微也,故靡有或遺也。若三台、若北斗、察之於頭上,若灶神、若三尸、察之於家,於身、於心、察之嚴。故施之無或遺也。若奪紀、若奪算、苦之以貧耗,逢之以憂患,施之弗遺,則罪過之弗可逭也。
人皆惡之,刑禍隨之,吉慶避之,惡星災之,逢憂患之多者,非天刑乎?若水火盜賊,若遺亡器物,疾病口舌,非天刑乎?若漸至死喪,殃及子孫,直天刑之甚者也。天刑者,即天律也。夫律有條也,而善惡別焉,善惡之有感也,而禍福應焉。天之以律施者,即天之以報施焉。天道佑,福祿隨,眾邪遠,神靈衛,所作成,此善報也。天之報不可見,以所受者見之。刑禍隨,吉慶避,惡星災,憂患所逢,貧耗所苦,此惡報也。天之報弗劇施,而以漸施之,俟其悛也。而終弗悛者,死喪其至矣!甚則殃及其子孫矣,滅亡其不遠矣!
是故善不可緩,念起必行。惡不可長,念動必懲,念不可忽也,審其是非而酌其義理。別其善惡,而決其進退。語也、視也、行也、善惡懲於念,而吉凶明於心矣!感應徵於善惡,而禍福捷於形影矣。感應之理明,報施之道奚惑焉?作惡得禍,作善獲福,匪禍福之降自天也,實召之於自也。求福作善,求禍作惡,天亦任之而已矣,作焉而律奚逭哉?報焉、而施奚爽哉?爰為跋。
太歲己未春王月堅日降於西昌縣李家溝之樂善園
天律聖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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