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願所有善緣迴向:願以此功德,莊嚴佛淨土,上報四重恩,下濟三塗苦,若有見聞者,悉發菩提心,盡此一報身,同生極樂國。

2012年4月19日 星期四

天律聖典第五十七章-亂國章

天律58六亂國章

極梵天無延極梵天帝
第六亂國章 擾亂國政。
太上曰:「國以政而立,政以簡而治。古之聖人,象易以治,垂於後世,流而弗替,率由而從,靡有革易。而變之者,惟國之厲,惟民之忌,其何能濟?故擾亂國政,律之所弗赦,刑之弗恤,惟受之弗逮。」
孔子曰:「國無政不立,政無理不行,惟政在國,古之所治者,其何能易也?擾之為言滋弊,而使澄而滓,清而濁也。亂之為言拂理也,政本治而擾之使亂,國其可得而治邪?此亂之道也。故變易舊章,而擾亂乎國政者,國之賊也。改竄典型,而擾亂乎國政者,國之忌也。苛法變治,而擾亂乎國政者。國之殘也,更興繁役,而擾亂乎國政者,國之矛也。以奸易好,以惡易美,而擾亂乎國政者,國之禍也。以今易古,以邪易正,而擾亂乎國政者。國之菑也。有一於此,國其可得而治邪?亂之機也。國家治亂之機,以政而關,政事治亂之機,以人而為,有斯人焉,殺無赦。」
玉尊曰:「國有政以理,民有政以治。事宜古而不宜變也。宜簡而不宜繁也,宜一而不宜更也。而擾之,使治者亂之,是害民誤國者,其孰甚於此也?律有刑憲,罪豈能逃?」
粹華無鎮天耀殿六遊天帝
創變新法,擾亂國政之罪,削盡壽祿,生遭磔首殛刑,死入風雷獄,再入九大獄盡治其罪,入阿鼻獄千劫,懺悔始出。
更張新法,擾亂國政之罪。生遭磔首殛刑,死入九大地獄,再入無間獄五百劫。轉世化生。
創立苛政,擾亂國政之罪。生遭極刑,死入九大獄。轉世卵生。
擴充苛政,擾亂國政之罪。生遭刑辟,死入九大獄。轉世溼生。
衒術變法,擾亂國政之罪。生遭刑辱傾覆、斷絕子孫,死入九大獄。轉世卵生。
更新繁役,擾亂國政之罪。生遭惡症凶死,死入屠割獄,再入普掠獄。轉世胎生。
廢棄善政,酷設苛政,擾亂國政之罪。生遭極刑枉斃,死入九大獄,復入阿鼻獄萬劫,懺悔始出。
改竄舊章,擾亂國政之罪。生遭刑辟凶死,死入九大獄,再入無間獄五百劫。轉世溼生。
逗滋弊政,擾亂國政之罪。生遭殛刑,死入九大獄,再入無間獄五百劫。轉世化生。
以上諸條,律其最大者而言,其諸細者,照依所亂治罪。
治亂機關國政間,敢行擾亂任增刪;
創新何法因何報,天理昭彰有報還。
天律聖典-目錄
來源:http://blog.udn.com/mobile/Venuslove/159179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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