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律70十八容過章
2008/02/03 21:21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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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極五氣蒼光天燿梵蒼光天帝
第十八容過章 知過不改。
太上曰:「失意之謂過,容過之謂惡。過起於不覺,而成於不卻。不卻將容過,容過將成惡。夫不覺猶可說,不卻不可說。不可說,則縱過而莫遏。若火一爝,將及於燎原而焰熾其博。容過成惡,罪之自作,罪之自作,將其不可活。」
孔子曰:「過特患不知也,知之特患不能改也。過而能改,善莫大焉。過而弗改,是謂過矣。故知而不改,是之謂容過,容則過長而惡成。知而反飾,是之謂文過,文則過滋而惡縱。既知而就其錯,是之謂縱過,縱則惡滋熾,罪滋深,深將自陷。過勿長,長則滋惑,惑則惡恣燄,燄則將自焚。自縱自焚耳,不可活矣!積過成惡,積惡成罪,不可復有活者,不改之使之也。」
玉尊曰:「知之而能改,過將反為善矣。知而不改,過所以成惡,惡所以成罪矣。罪作於己,報及於身,不改之過,孰輕孰重哉?」
覺源赤玉天回彥明宗天帝
失意得過,以輕重關係論。輕者十小過,一大過。十過一小罪,百過一大罪。十罪奪一算,關係名節綱常者,一過當十過,十過一大罪,奪一算。文過巧飾,一過當十過,百過奪一算。容過苟安,十過一罪,十罪奪算六月。縱過成惡,一過當百過,百過即為十大罪,奪三算。
將過就過,十過一罪,十罪奪一算。過反自飾,逞縱成罪,一過當百過,百過為十大罪,奪半紀。
過關天下國家者,一過當萬過,失意者,一過奪一紀。故為者,一過奪一紀,降貴級三等。
因過誤人性命者,一命百過,奪半紀。故為者,一過奪一紀,仍令報對填還。
以上諸條,知改一小過,折除前誤二過。改而不貳,一次折除前十過為一功。改而終身不貳者,一次折除前失百過,為十功。知而能改,改而轉以化人者,化一人為十功,化十人者百功。改而再犯者一次加等,一過為十過,奪算一月,改而立誓,後復犯者,即以所誓者報之。改而立誓永不再犯者,改一過當百功,十功增算一月,百功增算一年,百大功增壽一紀。
失意因循過惡成,更加文縱罪非輕;
層層不爽天曹案,校對無差報應明。
天律聖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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