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願所有善緣迴向:願以此功德,莊嚴佛淨土,上報四重恩,下濟三塗苦,若有見聞者,悉發菩提心,盡此一報身,同生極樂國。

2012年5月14日 星期一

天律聖典第九十七章-破婚章

中央三氣梵光天梵光洞應天帝 第二破婚章 破人婚姻。 太上曰:「合二姓之好,以成婚姻,夫婦相因,以立人倫。富貴貧賤,惟數之憑。研醜美惡,惟前之因。豈為其破,即間其親,使其離叛,而洩其瞋。夫人未必破,即破何欣?人即破也。罪亦及有身。故利於色者,以色戕身。利於財者,以財焚身。為鬼為蜮,為禍為諲。破人婚姻,禍有相循,天赫其鑒,神赫其憑,破人自破,若之何弗信?」 孔子曰:「婚姻者、合二姓之好,以成夫婦也。以立人倫,以承宗祧,以為終身之攸係也。富貴貧賤有命也,妍醜美惡有數也。先王設官,所以重其事也。人無弗喜其成,而惡其破也,即無不願其好合。而願其離叛也,乃利其色,以破其琴瑟。利其財,以破其好逑。或讎或怨,以使其離叛。或謀或奪,以絕其恩愛。求遂其欲,以快其心。讒間之,餌誘之,計害之,強離之,勒逼之,以百年衾枕之歡,變作一世反目之禍。以一時殘忍之心,而廢人終身之大倫。忍乎?忍乎?無論其成與否?與夫果破,與否也?害人之罪,其不免於報矣!破之、破之。弗破、弗破。禍福自召。」 玉尊曰:「破於已成者,有若奸謀強奪,有若讒間計害。破於未成者,有若奪娶另嫁。破於將成者,有若貪財附勢。媒其禍於中者,則又以一人而破兩家。利於色者以色傾,利於財者以財死。破人破己,果報無差。」 逸邈希順天祖羅英天帝 貪色奪娶,破人婚姻,與貪財另嫁者同罪。削其壽祿,註刑禍籍,以刑禍傾折,身家破亡報。入鑊湯獄、銅柱獄。轉世奇窮孤寡。 恃勢奪娶,破人婚姻,與嫌貧另嫁者同罪。削其壽祿,註傾覆籍,以勢傾家破,復還凌逼報。入鑊湯獄、銅柱獄。轉世孤貧缺廢,落食拖衣。 計陷奪娶,破人婚姻,與受賄枉斷者同罪。削其壽祿,註傾滅籍,以事敗家破,滅死亡報。入溟冷、鑊湯、銅柱、屠割、諸獄。轉世娼妓。 讒譖離婚,破人婚姻,與聽讒叛婚者同罪。削其壽祿,註刑禍籍,以刑法枉屈,諸禍顛連報。入金剛獄、鑊湯獄、普掠獄。轉世癃殘百病,膿血聾啞。 讒間反目,致成冤對,破人婚姻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凶敗籍,以凶禍顛連,身家傾敗報。入金剛獄、鑊湯獄、屠割諸獄。轉世聾啞乞化。 奸謀貪賄,破人婚姻。與賄媒計奪者同罪。削其壽祿,註刑禍籍,以刑諸禍傾覆報,重則以殺戮報。入鑊湯、屠割、火車獄。轉世母豬母犬。 賄寫離券,破人婚姻,凡出賄與受賄者同罪。削其壽祿,註因阨籍,行賄者、以事敗傾覆報,受賄者、以潦倒滅沒報。入金剛、溟冷獄、轉世聾瞎缺破,乞討流亡。 信口妄談,啟人離間,破人婚姻,與代人畫策,餌誘套奪等情,同罪。削其壽祿。註反報籍,以反遭失意,反為人破報。入鑊湯、屠割、諸獄。轉世潦倒流亡。 以上諸條,凡未合、將合、既合,皆同一破罪。但以情事甄別輕重,或以殺戮報,以刑法報,以凶禍死亡報,以反破報。有貴籍者、削其貴籍,改註惡籍,以禍惡報。致命者、以索冤報,身報之外,殃及妻女子孫。律有一定,機無一定,總之上天報施,在臨時相機之巧,無不適中其節也。至奸媒串禍,敗損名節,暗傷風化,其罪尤重。諸獄罪滿,永失人身。 婚姻可成不可破,破彼婚姻己亦遭; 報對填還無漏者,更加天譴罪難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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