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5月19日 星期六
天律聖典第一百四十二章-禍國章
始皇孝芒天薩婁王天帝
第十三禍國章 妄逐朋黨。
太上曰:「盛世無黨,以其忠正升。雖有小人,莫之為徵。君子亦無黨,而惟德惟朋,小人異於是,有黨為凌,以權位為爭,故世亦下,而邪正相登,則相激而凌。植黨者啟,分黨者興,起為妄逐,禍斯騰騰。禍斯騰騰,世之運日,崩亂有歷徵,皇天殛之,創以大懲。妄逐朋黨,滅黨罰亦憑。」
孔子曰:「朋以類聚,黨以逆稱。朋以義合,黨以亂屯。妄逐也者,群相爭角,起而攻擊之謂也。當權無明哲,則邪正淆升,忠奸胥混,機伏於不察,禍起於滅裂,亂作而不可遏。植黨者、相冀而為臂助,分黨者、相形而為攻擊。忠奸不兩立,邪正不相容,遂群起而為亂國之禍。當權非明哲,則邪正不分,忠奸於以莫辨,乃激而為殺戮之慘。奸邪誅而忠正展,猶幸也。忠正戮而奸邪榮,則禍矣!傷矣!事敗而忠奸出,邪正辨,過直猶傷,已無及矣!後起者、又從而議之,冤訟載簡,劇談則有甚焉。肇朋黨之亂,其萬世之罪乎?不容於堯舜,必不宥於天地,妄逐朋黨,干律自戕,創以大懲,以報禍國之罪。」
玉尊曰:「既植朋黨則必有分,邪正不容,則有斥逐、隨逐、驅逐之禍,妄逐既起,遂攻擊而為殺戮,禍國亂世,戮族滅身,天罰無貸,奸宄其殄。」
察非正憲天崇四欽靈天帝
趨附權勢,植黨為奸,妄逐朋黨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傾滅籍,以飛禍傾滅報。入鑊湯獄。轉世狐狼。
不審邪正,徒附攀援,妄逐朋黨之罪,削其壽祿,註覆滅籍,以禍連覆滅報。入普掠獄。轉世雉翟。
厚斂恣威,囤奸賈害,妄逐朋黨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族滅籍,以機敗族滅報。入風雷獄。轉世蠅蚊蜂蟻。
比匪為奸,聚奸釀禍,妄逐朋黨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刑戮籍,以奸破伏法報,入屠割獄。轉世犬羊。
挑剔異同,分黨為禍,妄逐朋黨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刑戮籍,以禍覆刑戮報。入鑊湯、普掠獄。轉世牛馬。
斥逐排擠,互相傾軋,妄逐朋黨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族戮籍,以機挫族戮報。入火車、普掠獄。轉世豺、狼、虎、豹。
驅逐戕傷,互相攻擊,妄逐朋黨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族戮籍,以黨禍族戮報。入九大獄,罪滿,罰入阿鼻千劫,懺悔始出。
不分邪正,戕害忠良,妄逐朋黨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族滅籍,以異災族滅報。入九大獄,罪盡,更入阿鼻五千劫,懺悔始出。
以上諸條,植黨、分黨、隨逐、斥逐、驅逐,禍未成而伏亂者,以機敗伏誅報。誤入黨羽,旁附為禍者,以覆敗報,姑延性命,以待自新。能悔過立功者,以功贖罪。若不悛者,以滅身報。或誤入邪黨,能向機勇退,復以棐忱報國者,前罪減三成,準蔭後來,以罪盡昌達報。依附權勢,黨禍、禍國,以族誅報,戕害公忠良正,誅滅之外,冥刑盡治其罪。轉世填還清白,復入阿鼻萬劫,懺悔始出。當在疏察忠奸,誤殺忠良,照戕害減一等。不分皁白,妄自戕傷,加一等。既識忠奸,復致戕害殺傷,加三等,以反戮報。
植黨為奸禍國家,互攻分黨罪尤加;
內兼隨逐與斥逐,殺戮循環靡有差。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