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裡有十種不正當的賺錢方法,大家可以看看自己現在的職業是否正業。
佛教的財富觀(二) 濟群法師著
一、竊取他財:以搶劫、偷盜、詐騙等方式竊取他人財物,或將拾取的財物據為己有。
二、違法貪污:包括走私販毒、倒買軍火及收受賄賂、偷稅漏稅等等。
三、抵賴債務:包括兩種情況,一是欠債不還,以不正當手段抵賴自己的債務;一是侵吞他物,如故意倒閉或攜款潛逃,從而侵吞他人的財物。
四、吞沒寄存:以欺騙性手段,非法佔有他人寄放或委託管理的錢財。
五、欺罔共財:在共同合作中,以巧立名目、偽造帳目等方式,將共同財產轉移到自己名下。
六、因便侵佔: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,損公肥私。
七、籍勢苟得:利用職權替人辦事,從中撈取錢財。
八、經營非法:包括漫天要價、短斤少兩等不正當經營手段。
九、詐騙投機:包括造假販假、以次充好等非法經營方式。
十、賭博淫業:開設賭場或色情行業以牟取暴利。
由此獲得的不義之財,不僅會玷污我們的人格,遭受世人的唾棄,更會受到法律的制裁。就像那對為黃金所害的父子一樣,到付出慘重的代價時,已悔之晚矣。所以,我們一定要如法地追求財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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